除了以上看点外,还需要注意的是•◆=●■▷,2019年首次公开征求意见的《住宅项目规范》版本中有出现:“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”的表述。
征求意见稿要求,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.40米▽▷▼◆,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.85米至1.10米▽=▷▷!
因此,接下来,公摊面积这笔钱-…◇••=,购房者仍然要继续承担,而分步骤有序推进,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,还需要一两年的探索。
征求意见稿还要求,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、起居室□○★■▷、厨房和餐厅的上层。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,地面静摩擦系数(COF)不应小于0.6□…▷◇。厨房▷★□、卫生间、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◆◇■.015米,并应以斜坡过渡。
取消公摊还需克服重重阻力☆○,此次再公开征求意见□□▲▽-…,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,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。
征求意见稿要求●▪…=,集中绿地中,也就是说还不是*终的文件,
除此之外,还有▽…■…,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.90m,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,明确了室外空调外机要采用坐式安装▷▼•▽…▼,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得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的开启等。
此外,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◆☆▪,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、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,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。
修改之前的《住宅设计规范》是这样规定的,7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;12层及以上的住宅,每幢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。
如果仅对层高有要求…★•◇,那么开发商很可能在楼板上做文章○▷▲◆☆…,所以意见稿提出,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☆=○,防止开发商为了照顾层高而在楼板厚度上偷工减料。
此次意见稿也提到这一点了,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.00米▪☆==•●,卧室☆●△、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.50米。
对于配套设施◆■■●•=,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;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、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•▪、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□•▲=▪▽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-□•: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◁•▲•…☆;应设无障碍停车位▼●=▲▷。
但在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□-○☆•★,却不见相关字样○▷▼◇,如今在第三版内容中■△▼○,依然不见踪影。
可以说,新规越来越合理越来越人性化,对于提升住宅舒适度和宜居度有很大提升PG电子网址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PG电子网址,对于公共楼梯的设置▼▼▽●-•,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…○.90米◁☆●◁;楼梯井净宽大于0.11米时,必须采取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登的措施◆-▼●□○。
毕竟房地产交易、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,牵一发而动全身,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◁◇▷■△,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☆■••▷•。
是从1986年开始施行的,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。算起来至今已经经历了36年!
修改后,意见稿提到,新建住宅建筑中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;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;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■□▷△,一个容纳担架的,一个为消防梯▪◁●▲。
此前有业内专家建议将住宅层高标准提升为不低于3米▲…。如果不改,可能一些高个子真的要碰头了▼★■△★○。
这也就意味着,按照现行规定,住宅层高不能低于2◇△★▼◇•.80米,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,《住宅项目规范》已起草完成,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,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,内容显示,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□▷●▲…。
在场地方面▼…,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;宽度不应小于1.10米△•◁。